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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以拒绝赡养为由阻挠父母再婚

外地打工结婚自由婚姻关系郑晓意合子病

摘要:<正>包律师: 3年前,我妻子病逝,由于女儿嫁至外省,两个儿子又长期在外地打工,我感到很寂寞,萌生了再婚的念头。经人牵线,我与年近五旬、丧偶寡居的妇女李某情投意合。谁料我征求两个儿子的意见时,他们竟坚决反对,说如果我与李某再婚,将来就不养我的老。现在,我和李某都陷入了痛苦之中。请问:儿子以拒绝赡养为由阻挠父母再婚正确吗? 郑晓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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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天地

《农村天地》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月刊,自创刊以来,主要研究农村改革与发展,报道典型与经验、传播信息与技术、反映现实与意见、活跃农村文化生活、促进两个文明建设。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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