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伐我的护屯林违不违法?

作者:王景龙; 张远望林照起诉状侵权行为申请行政复议具体行政行为复议机关法律保护提起行政诉讼林木采伐

摘要:<正> 编辑同志: 1958年我等十户农民在村边造了20亩护屯林。1963年县人民政府给各户发了林照。最近村上自行开垦了所有权证明,申请林业局发了采伐证,将上述林木伐下卖掉。我们找其理论,他说这片林子是集体造的,所有权在集体,我们的采伐是经林业局批准的,有意见找林业局去,请问为此我们可否向法院起诉状告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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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天地

《农村天地》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月刊,自创刊以来,主要研究农村改革与发展,报道典型与经验、传播信息与技术、反映现实与意见、活跃农村文化生活、促进两个文明建设。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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