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凯亮商标连续不使用撤销制度商标使用使用意图商标使用行为
摘要:我国《商标法》为彰显商标的使用价值规定了商标连续不使用撤销制度,发挥该制度的作用首先须对"商标使用"判断标准做出界定。考量商标权利人使用商标的使用意图,需综合市场份额、商品或服务的性质、市场特点、使用的规模和频率等因素,以认定商标使用意图是否是真实的、善意的。商标的使用行为需让消费者识别其商品来源,发挥商标识别功能,对于违反行政法规定的商标使用和未在指定商品或服务上进行商标使用,理应属于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从使用意图和使用行为双重视角下对商标使用进行考量,构建二者的关系,最大限度发挥出商标所蕴含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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