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商标连续不使用撤销制度中的商标使用问题

作者:李凯亮商标连续不使用撤销制度商标使用使用意图商标使用行为

摘要:我国《商标法》为彰显商标的使用价值规定了商标连续不使用撤销制度,发挥该制度的作用首先须对"商标使用"判断标准做出界定。考量商标权利人使用商标的使用意图,需综合市场份额、商品或服务的性质、市场特点、使用的规模和频率等因素,以认定商标使用意图是否是真实的、善意的。商标的使用行为需让消费者识别其商品来源,发挥商标识别功能,对于违反行政法规定的商标使用和未在指定商品或服务上进行商标使用,理应属于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从使用意图和使用行为双重视角下对商标使用进行考量,构建二者的关系,最大限度发挥出商标所蕴含的价值。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南昌师范学院学报

《南昌师范学院学报》(双月刊)创刊于1980年,由南昌师范学院主管,南昌师范学院主办,CN刊号为:36-1335/G4,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南昌师范学院学报》坚持社会主义办刊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繁荣学术,与时俱进,主要刊登与成人高等师范教育所设各学科相关的学术性论文,以及中学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注重创新,以学术性、师范性、综合性为主要的特色。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