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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无权再索贬值费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车辆贬值最高人民法院财产损失司法解释财产权益被侵权人

摘要:问:我的车前几天刚刚出了交通事故,修理赍花了2万多。车辆是一年前买的,刚刚跑了1万多公里,可是经过这次事故,我的车本来可以卖11万,现在也就六七万,我想向对方要车辆贬值费,可以吗?答:2012年12月21日之前,车辆的贬值费用是可以得到法院支持的,但之后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明确了交通事故当中的财产损失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车辆因交通事故导致的贬值损失并未列为“财产损失”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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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青年

《农村青年》(CN:11-1391/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农村青年》旨在对广大农村青年宣传党的政策,进行思想教育,传播致富技术与信息,指导农村团的工作,提供文化娱乐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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