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设备未遂盗窃直接经济损失危害公共安全群众举报公安机关人的行为
摘要:2014年6月11日凌晨,廖某等三人共盗取3根电缆线,总长约90米。三人将电缆线放到车上,准备回去。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将三人当场抓获。三人的行为影响40套路灯照明,造成断电20余天,给相关公司造成维修费等直接经济损失4万余元。我国刑法规定,破坏电力、燃气或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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