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失费感情行为构成发短信房子
摘要:问:窦某与郑某原本是情侣,但因性格不合,常发生冲突,最后分手。窦某感到郑某欺骗了自己。一天,窦某竞翻墙进入郑某家中,将部分电器砸坏,之后又给郑某发短信,要求郑某赔偿其感情损失费5万元,还威胁郑某,如果不给钱就放火烧掉郑某家的房子。短短6天内,郑某收到窦某发送的威胁类短信50余条,请问,窦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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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青年》(CN:11-1391/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农村青年》旨在对广大农村青年宣传党的政策,进行思想教育,传播致富技术与信息,指导农村团的工作,提供文化娱乐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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