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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无效妻子可讨三项权利

权利妻子夫妻共同财产2009年2010年赠与行为后发展丈夫

摘要:问:2009年,丈夫王某和李某相识后发展为情人关系。2010年,王某为李某购买了一辆价值20余万的尼桑轿车。王某先后将100万元现金存入卡内交给李某,李某相继从该卡中支取现金、转账及消费共计78.96万元。张女士将丈夫王某和李某起诉至法院,认为王某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李某,并给李某买车,这些赠与行为无效,要求李某共返还99.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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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青年

《农村青年》(CN:11-1391/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农村青年》旨在对广大农村青年宣传党的政策,进行思想教育,传播致富技术与信息,指导农村团的工作,提供文化娱乐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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