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身份证起诉撤销女方民政局工作人员陈丽
摘要:问:夏某经人介绍认识了陈丽。很快两人就到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夏某给了陈丽3万元。当时,陈丽拿着名字为陈丽的身份证登记,民政局工作人员没有审查出问题。但是,办理登记后陈丽就消失了,再也联系不上。后经民政局查证,陈丽所持身份证号反映的并非其本人。夏某欲起诉陈丽要求离婚,却找不到人。夏某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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