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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未要损害赔偿分手一年内可主张

离婚手续损害赔偿主张无过错方民政局婚外情

摘要:问:我和李某于2008年5月在民政局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离婚的原因就是因为我丈夫出现了婚外情。当初在离婚时我并未要求李某对我进行赔偿,后来我听朋友说,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让有过错方给予赔偿。请问,我现在还能向李某主张损害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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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青年

《农村青年》(CN:11-1391/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农村青年》旨在对广大农村青年宣传党的政策,进行思想教育,传播致富技术与信息,指导农村团的工作,提供文化娱乐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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