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政策劳动法计划生育政策贸易公司孕妇怀孕期间未婚先孕用人单位
摘要:问:我在某贸易公司做销售,当我发现自己怀孕十余天时,便将此事告诉了公司老总。没想到,几天后,公司发给我一纸离职通知书,上面没有写任何辞退我的具体理由。我提出,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间将其辞退。对此,公司方面答复,我未婚先孕,违反了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所以不能享受劳动法对女职工的特殊保护政策。其实我这次怀孕也是纯属意外,而且我原本就计划于年底结婚。请问,公司能以“未婚先孕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为由,将我辞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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