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冯云虎; 程玉重婚罪法律解释婚姻法淅川县
摘要:1986年10月6日,淅川县女青年杨丽(化名)与淅川县寺湾镇某村一村民结婚,婚后生育一儿一女。2005年,被告人杨丽自称与丈夫感情破裂,在未与丈夫离婚的情况下,又和内乡县瓦亭镇一村民庞秀(化名)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4年。内乡县法院以重婚罪判处杨丽和庞秀各拘役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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