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用汽车“碰瓷” 诈钱不成反坐监

作者:胡晓瑜; 姚纪伟汽车有期徒刑人民法院制造者太康县河南车辆驾驶司机敲诈勒索罪

摘要:作为司机驾驶车辆出行,最担心出事,生怕撞了别人或被别人撞了.惹来麻烦。然而.吕某等人反倒希望被别人撞上,甚至在不被别人撞的时候.主动想办法让别人撞上.而成为麻烦的制造者。虽然他们这样做从中能捞到了不少的好处.但也给自己招来了更大的麻烦.2006年2月9日.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吕某等三人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八个月、拘役五个月不等的刑罚。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农村.农业.农民(A版)

《农村.农业.农民(A版)》(CN:41-1026/S)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农村.农业.农民(A版)》获得河南省一级期刊、全国百家优秀图书阅览增阅期刊。强力打造三农全媒体,以图片、影像、文字等形式来传递新时代三农新气象。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