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崔红志集体经济发展农村建设用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改革用地流转改革试点
摘要:第一,农村建设用地改革相对滞后。目前,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制度改革取得一定进展,但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仍处于试点阶段,局限在少数试点县。宅基地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主体,自2015年开始的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也遇到了诸多问题。例如,在宅基地退出方面,很多农民不愿意退出宅基地。尤其是,如果农民把宅基地退给村集体,村集体应该给农民相应的补偿,但很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缺乏补偿能力,宅基地退出工作也就难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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