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5月1日起实施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浙江省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资产评估组织成员按股分红

摘要:《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于201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规定,农村集体资产当年的净收益应当在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后实行按股分红。公积金、公益金合计提取的比例不得低于净收益的30%。对于集体资产评估,《条例》规定,评估机构的确定应当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大会授权的成员代表大会应到成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通过民主决策程序对农村集体资产设定保留价,并确定评估结果低于保留价的,可以暂停农村集体资产的交易。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农村经营管理

《农村经营管理》(CN:11-4900/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农村经营管理》以政策性、理论性、实践性为特色,以服务农村改革和农村合作经济为宣传主线,以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加强农民负担监管等为主要内容,致力于宣传“三农”政策,探讨前沿理论,交流实践经验,深受各级农业农村干部、农经系统工作者和各地新型...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