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多渠道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作者:吕子臣 马宏山 朱蕾农民财产性居民财产土地经营权机构单位全国农村居民变动幅度城镇居民土地流转人均财产用地手续

摘要:2014年,吉林省对农民财产性收入情况进行了历时两个多月的专题调研,就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针对吉林省特点,提出了相应政策建议。基本现状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指金融资产或有形非生产性资产的所有者向其他机构单位提供资金或将有形非生产性资产供其支配,作为回报而从中获得的收入。从调研中了解到,吉林省农民财产性收入呈现以下几个特点:总量呈上升态势,与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基本同步。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农村经营管理

《农村经营管理》(CN:11-4900/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农村经营管理》以政策性、理论性、实践性为特色,以服务农村改革和农村合作经济为宣传主线,以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加强农民负担监管等为主要内容,致力于宣传“三农”政策,探讨前沿理论,交流实践经验,深受各级农业农村干部、农经系统工作者和各地新型...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