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当事人合法权益农村社会稳定农村经济发展2004年法制化管理试点工作组织处理农村基层农村稳定农村发展农林厅江苏省稳定性连续性规范化维护流转
摘要:为保证及时、公正地仲裁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江苏省农林厅具体部署,2004年我市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工作.通过调解和仲裁,不仅有效地维护了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而且推动了农村土地承包与流转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为农村基层组织处理土地承包与流转纠纷搭建了平台,提供了载体,有效化解了各类农村土地承包矛盾和纠纷,维护了农村稳定,促进了农村发展.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