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子阳民权党权村权法权村民自治
摘要:村民自治是我国农村基层民主建设过程中一大制度创新,自1982年首次实行以来取得了显著效果。但是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出现了党权与村权的矛盾日益激烈化、民权与党权的日益渗透化、村权与党权对民权的日益扩张化等方面的问题。为保障村民自治的有效运行,应该解决上述问题。十八届四中全会"基层治理法治化"目标提出,强化和完善我国农村的法制建设,培养和形成农村基层自治中的法权,用以解决村民自治所出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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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济与科技》(CN:42-1374/S)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农村经济与科技》主要刊登全国范围的农、林、牧、副、渔业基础理论、应用研究及农业经济研究等与农业有关的学术研究论文,追踪报道各学科的最新实用的农业科技成果,强化前沿学术交流平台,传播农业适用经济信息。融学术性、指导性、实用性于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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