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孔碧; 杨玉华增值税纳税人涉税会计工商企业应税产品
摘要:错计少纳增值税,即纳税人由于涉税会计业务核算差错而造成少缴纳增值税的行为.工商企业容易错算少纳增值税的表现主要集中在纳税对象归集疏漏、税基使用不当、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掌握不准确等方面,其次是对"混合销售收入"分辨不清和价外费用直接计收入不提税等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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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场经济管理》(CN:23-1103/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农场经济管理》的办刊宗旨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双百”方针,探索发展道路,扶持学术新秀,反映经济动态,提供经济信息”。本刊是经济研究人员、经济决策和主管部门、理论研究和政策研究部门的广大干部、大中专经济院校师生和一切有志于研究国有农业经济人员的挚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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