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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使农民受益的组织是农民合作社

作者:朱启臻农民合作社组织农业政策保险农业特点农民利益特色农业保护价大米

摘要:最近,很多人为"五常大米"卖高价而农民难受益的现象鸣不平。在了解农业特点和本质的基础上,我们可以看到实现农民利益有两个途径:第一是政府的支持和保护,目前的各种涉农补贴、粮食的最低保护价、发展农业政策保险等均属于此;第二就是发展特色农业。但是无论哪个途径要最终实现农民受益的目的,需要一个最基本的条件,即农民自己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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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工作通讯

《农村工作通讯》(CN:11-1617/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农村工作通讯》创刊以来农村工作通讯一直受到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农村部门领导的重视和关注,成为传达中央和农业部关于“三农”政策和动态的喉舌期刊,也是各级从事农村工作的干部交流经验,掌握政策信息、探讨“三农”问题的重要传播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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