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五保供养广西壮族自治区五保供养工作物质保障机制年度财政预算乡镇政府管理经费供养资金
摘要:《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今年2月1日起实行。《办法》从三个方面规范了政府在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中的职责:一是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与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相适应的资金、物质保障机制,将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及其服务管理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二是建立和完善乡镇敬老院等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三是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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