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付建国村集体城镇户口公务员
摘要:问:我是黑龙江省大庆市某村一名农民。大学毕业后,返乡与父母一起种地谋生。2015年,我考上了当地的公务员。由于考上了公务员,我的户口也由农村户口转为城答: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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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百事通》(CN:36-1070/S)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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