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颜东岳情势变更离婚案件未成年子女最大化原则于适十六条环境条件七条
摘要:编辑同志:三年前,我与前夫离婚时,对7岁的女儿由谁抚养一直争执不下。法院最终基于前夫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女儿不宜与其共同生活,将女儿判决由我抚养。去年,我因交通事故导致腿伤,花光了所有积蓄。谁知,在我康复之后,女儿却又患了重病,且需要一大笔医疗费用。无奈之下,我只好要求已经是富翁的前夫承担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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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百事通》(CN:36-1070/S)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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