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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日炎炎:当心你的高温津贴被单位“忽悠”

作者:廖春梅全国总工会日最高气温安全监管总局防暑降温工作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劳动行政部门书面劳动合同延长工作时间最低工资规定

摘要:虽然早在2007年6月8日我国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第四条第(七)项就已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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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百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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