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姜明天津市打工者保障性住房住房保障保障管理城镇住房租赁当事人
摘要:《天津市基本住房保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外来打工者可以在滓申请租赁公租房。此外,用欺骗手段购买保障性住房的,一经发现,国土房管部门将永运不再受理当事人及其配偶的住房保障申请。根据《办法》的规定,天津市符合住房保障准入条件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购买、租赁保障性住房或者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符合条件的外地来津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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