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通律师建筑公司债务房地产开发商涂料施工施工过程合同约定商品房承包
摘要:编辑同志: 我是一名涂料施工工人,2006年11月,我承包了在我县城某商品房的楼道及公共部分的涂料施工,并与建筑公司签订了合同,合同约定:“施工过程中按工程进程付款,完工后一个月之内付清承包款。”在施工过程中,建筑公司仅给过我1万元生活费。到2007年3月25日工作完工时还欠我19957.5元。我多次找到建筑公司讨要工资未果。后来建筑公司把欠我的工资转到房地产开发商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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