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肖国清石头路障行车事故河南省摩托车索赔案例
摘要:夜晚驾驶摩托车。撞上本不该出现在公路上的石头,酿成丰损人亡的惨案。通常。这样的遭遇在人们的心目中是自认倒霉的事。可死者家属却不这样认为,反而将河南省浙川县公路管理局诉诸法庭,提出索赔。2006年11月6日,经河南省南阳市中级法院终审,原被告达成和解,被告浙川县公路管理局一次性赔偿原告6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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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百事通》(CN:36-1070/S)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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