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通律师农户责任调换合法发包方村委会村民承包
摘要:编辑同志: 两年前,为方便耕作,我与本村一农户私自调换了各自承包的一块责任田,未签订任何协议,也未经发包方同意.如今,该农户将其转租他人作建房用地,我不同意,引起纠纷,我欲收回该责任田自己耕种,村委会却说我与该农户属于同一村民组村民,不能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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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百事通》(CN:36-1070/S)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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