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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草案三审聚焦(二)——关注要点:渔业权能否视为物权进行保护

作者:申保珍渔业权物权法草案用益物权组成人员全国人大常委会草原使用权明确规定渔业生产渔业水域渔业资源

摘要:渔业资源是我国重要的资源之一。也是我国重要的生产领域。这些年渔业生产连续增长,已占到我国农业生产的10%以上。目前我国渔业乡镇有811个,渔业村有20530个,从事渔业的劳动力有1374万人,渔业人口将近2000万。物权法二审稿有一章是渔业权,新的审议稿将这一章删除了。渔业作为大农业的一个重要部分,渔业权能否视为物权进行保护,成为这次审议中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所关注的热点问题。舒惠国委员说,水域、滩涂是我国渔民的基本生产资料,长期以来中央把渔民视同农民,渔业范畴的水域视同耕地,一直高度重视渔民权益的保护,并赋予渔民水域、滩涂的长期使用权,这是一项党和国家的基本政策。建议在物权法的“用益物权”编中明确渔民对渔业水域、滩涂的使用权。王太岚委员认为,渔业权是渔民使用特定的渔业水域、滩涂从事渔业生产并获得收益的权利,与土地承包经营权、草原使用权类似,具有用益物权的特征。他建议在物权法草案“用益物权”编中增设“渔业权”一章,明确规定渔业权的概念及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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