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交易商品房预售资金市中心支行资金监管实施细则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管新政购房者
摘要:新闻回顾近日,宁波市住建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宁波银保监局、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制定了《宁波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试行)》和《宁波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试行)》,将于11月15日起施行。记者从住建部门了解到,此举意在加强宁波市商品房预售资金和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保护资金安全,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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