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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实施办法的通知

市场主体实施办法登记制度常务会议创业成本工商登记注册房屋产权证产权归属改革方案市场

摘要:<正>甬政办发[2014]22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12月5日宁波市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实施办法第一条为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简化和规范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降低投资创业成本,提升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程度,根据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国发[2014]7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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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

《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CN:33-1313/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主要刊载内容:市政府的行政规章和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文件选登;市政府批准的行关机构调整、行政区划变动和人事任免的决定;市级部门规范性文件选登;政策解渎、政策咨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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