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展部办综合评价实施办法评价激励领导小组塑机南苑农业类石浦
摘要:<正>甬政办发[2013]25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为培育壮大优势总部企业,鼓励和促进我市总部经济发展,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10]91号)精神,市总部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依据《宁波市优势总部企业评价激励实施办法》(甬总部办[2013]1号),对各地初审推荐和企业自愿申报的2013年宁波市优势总部企业进行综合评价,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评价产生的100家宁波市优势总部企业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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