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市容视觉污染城市景观海曙区江东区北仑区镇海区执行公务
摘要:<正>甬政告[2012]12号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管理,有效遏制设置不规范、档次不高以及安全隐患和视觉污染等突出问题,提升城市景观档次和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宁波市城乡规划条例》、《宁波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市政府决定对本市六区(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行政区域内的户外广告进行清理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本市六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户外广告活动,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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