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补贴补贴机制联动价格指数基本生活水平基本生活费用直属单位最低生活保障政府财政预算
摘要:<正>甬政发[2011]7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困难群众价格补贴机制,加快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机制的通知》(浙政发[2008]8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在现行对困难群众实施基本生活价格补贴的基础上,决定再增加与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的食品类价格涨幅联动的食品价格补贴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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