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房屋出售VS无偿赠与,哪种方式缴税少?

作者:王红茹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应税所得房屋出售无偿赠与直系亲属缴税

摘要:6月2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下称《公告》)。《公告》提到,房屋继承以及无偿赠与直系亲属等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北京一套面积95平方米总价800万元的房屋为例,继承或无偿赠与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否还需要缴纳其他税?无偿赠与同出售相比,哪个缴税少?这些问题引发网友关注。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宁波经济·三江论坛

《宁波经济·三江论坛》(CN:33-1159/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宁波经济·三江论坛》内涵上的飞跃。刊物以地方特色为主,为宁波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为领导提供决策参考。同时,强化宏观分析和理论色彩,直接与国际、国内经济发展态势接轨。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