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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代僧尼法号、师德号与“学位”称号考——以石刻文字资料为中心

作者:张国庆辽代僧尼法号师德号

摘要:石刻文字资料显示,辽代僧尼有“法号”,得自“具戒”时,之前用俗名;部分僧尼得法号之同时另取“法字”;僧尼同辈之“弟子”或“门人”的“法号”首字相同。辽代高僧名尼有“师德号”,师德之号由皇帝赐之,受赐条件为“德法双馨”;德高法重之“大师”、“大德”可由二字“师德号”晋升为四字“师德号”;一些高僧名尼在荣获“师德号”的同时,还会被“赐紫”及授俗官誉职,并荫及弟子和俗亲;师、德之号有差别,前者关注“学问”,后者侧重“寺业”;赐号程序是由“大德”而进“大师”,“师号”高于“德号”。辽代僧尼有“学位”称号,分不同层类,获得“学位”称号的基础是“专攻”之“术业”;“学位”称号有两类:一是“××法师”,一是“讲(业、念、诵、习)××××沙门(比丘、比丘尼)”;在第二类“学位”称号中,可依其首字之含义,分为高、中、低三个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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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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