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韩红兵附加刑改判主刑一审判决有期徒刑诈骗罪人民币招商引资
摘要:附加刑改判,主刑没有改判河北邯郸人武海良、武海岐和本地人冯富厚,于2007年被山东省沂水县政府以招商引资的方式引进,合伙在沂水荣福山矿区开矿,后被指控犯诈骗罪。沂水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武海良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万元;判决武海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判决冯富厚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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