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羽; 魏莹破产债权民事企业破产程序清偿程序债权申报法定期间债务人
摘要:企业破产债权是普通民事债权在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的条件下转化而来,其在清偿办法、清偿数额、清偿程序等各方面都与普通的民事债权大不相同。企业一旦进入破产程序,债权人若想其债权得以受偿,就必须参与到破产程序,在法定期间内进行债权申报。债权申报同时又是债权审查的前提,而债权异议处理是对债权审查结果的救济。因此,债权申报、审查、异议处理都是民事债权转化为破产债权的重要环节,发挥着各自的重要功能。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