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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解除后一方能否主张“青春损失费”?

同居关系解除损失费青春主张方能退休人员男朋友同志

摘要:编辑同志: 我男朋友今年55岁,是一名退休人员。2011年,我与他相恋并开始同居。2018年7月,两感情出现裂痕,我男朋友提出分手。我当时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才34岁,现在觉得自己把青春白白“送”给他好几年,越想越觉得划不来,越想越觉得委屈。请问:我可以起诉他索赔青春损失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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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

《民主与法制》(CN:11-1529/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周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民主与法制》杂志以弘扬正义、关注民生、宣传法制、服务百姓为宗旨。宣传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探讨政治、法律、伦理与社会问题,普及法律知识,解答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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