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探寻环境法与自然资源法内在关系的现实意义

作者:邓海峰自然资源法环境法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意义学科体系法的价值生态整体主义逻辑关系

摘要:探寻环境法与自然资源法的内在逻辑关系在学科体系、立法理念、制度建构与实践路径等方面均具有现实意义。法发生学逻辑喻示两法产生时便独立,两法不尽相同的理念和价值令尝试寻找它们互相包含的理论路径陷于困境。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财产权化的努力与环境容量准物权构造的配套设计令两法的价值取向得以互渗,并以同为生态法益保障基础的形式融人生态整体主义语境下的生态法体系。在此意义上,保持两法独立性并将其理念与功能统一于生态法项下,以促成其制度与价值的有机融合,便成为推进我国生态文明顶层立法布局与预制生态法典体系基础的理想选择。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民主与法制

《民主与法制》(CN:11-1529/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周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民主与法制》杂志以弘扬正义、关注民生、宣传法制、服务百姓为宗旨。宣传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探讨政治、法律、伦理与社会问题,普及法律知识,解答法律问题。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