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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如何设立?

作者:翟国强人民法院行政区划宪法视角人民代表大会司法改革宪法解释学司法机关地方法院

摘要:设立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是当前我国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此须从宪法视角加以考量,以保证司法改革在宪法框架内进行。人民代表大会产生人民法院是我国宪法所确立的司法机关组织的基本方式。无论是设立类似于地方法院的跨区法院,还是设立专门法院性质的跨区法院,都需要对各种类型人民法院的组织和职权定位进行宪法解释学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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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

《民主与法制》(CN:11-1529/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周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民主与法制》杂志以弘扬正义、关注民生、宣传法制、服务百姓为宗旨。宣传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探讨政治、法律、伦理与社会问题,普及法律知识,解答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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