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志铭司法责任制审判责任最高人民法院责任追究机制过错行为违法违规行为错误裁判审判行为
摘要:审判责任制改革不仅要解决审判主体不清的问题,还要解决审判责任不明、审判责任追究机制不当不力等问题。责任在一般意义上是指行为者对自己的过错行为承担不利的后果,审判责任则是审判者对自己的过错审判行为承担不利的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在审判责任制改革的原则规定中提到“主观过错与客观行为相结合”,把错误裁判行为所造成的“严重后果”视为裁判责任承担的必要条件。法院的司法审判责任是一个广泛的概念,对审判责任制中所说的“责任”做这样的锁定,而不是用来指涉个案审判中所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我认为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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