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罗昕公司职工除名规章案件审理法官
摘要:贵刊第26期《“超假”陪护,遭除名能否获得赔偿?》一文,讲述了在妻子紧急人院的情况下,增城公司职工冯瑞林本想按照公司的规章做,可惜事有不巧,冯瑞林没有履行完全部的请假手续,被公司以旷工的名义除名。说起来,国有国法厂有厂规,增城公司的做法并不过分,但却让人觉得冷冰冰的。好在审理这类情育可原的案件时,法官没有冷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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