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彤合同诈骗罪内蒙古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富商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合同纠纷一审判决有期徒刑
摘要: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对内蒙古信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信安公司”)董事长郑小平、工作人员张勇涉嫌合同诈骗近5亿元一案进行了二审宣判,即维持一审判决,张勇犯合同诈骗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50万元。因该案涉案金额巨大,且到底是经济合同纠纷还是刑事案件、张勇是否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等在法律界引起广泛热议,因而备受社会各界关注。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