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蒙专题报道律师事务所人身损害赔偿案2010年诉讼事故责任法律援助信宜市
摘要:2010年9月21日,广东信宜市信,宜紫金公司发生尾矿库溃坝事故。灾后不久,广东茂名市司法局党组根据省委、省政府指示精神,从司法局法律援助处、公职律师事务所和其他律师事务所抽调了30名律师,成立“9·21”灾区法律援助团。信宜市法院也开展便民服务,到灾区现场钱排镇协助灾民立案。从2010年12月起,到2011年7月,共立案2502宗,索赔总金额约4.01亿元。7月11日,首5宗达垌村灾民人身损害赔偿案在信宜市法院开庭。但仅仅5天后,法庭宣布休庭。在开庭时,被告在事故的责任认定方面,质疑石花地水电站需要承担事故责任,成为庭审的一大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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