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姬松梅人体器官黑市交易北京市海淀区非法经营罪人民法院非法买卖定罪量刑2010年
摘要:2010年4月15日,在河南省郑州、鹤壁等地租房涉嫌非法经营人体器官的4名被告人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出庭受审。此前,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已对河南省首例非法买卖人体器官案的3名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在开封的这起案件中,处在最底端的"供体"、召集"供体"的"三线"、提供黑中介服务的"二线"以及直接和患者联系的"一线",构成了一条完整的非法器官移植交易链条。目前,我国刑法没有对器官买卖单独定罪,两地适用法律也不相同,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是以非法拘禁罪对其定罪量刑,而北京检方则是以其涉嫌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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