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阳警察职责漩涡舆论奖励机制犯罪嫌疑人重新思考深层问题
摘要:近期,南阳一位下班途中勇擒歹徒的交警,被有关部门认定为“见义勇为”并获奖金。此后不久,洛阳警方宣布,刑案受害人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可获奖励,甚至申报为“见义勇为”。发生在河南的这两起事件,都引起了巨大争议,它们不仅促使我们重新思考见义勇为奖励机制的范畴、功能等等,也提出了警察职责.公民义务如何定位等深层问题。本期“法界”专栏刊发的两篇调查分析报道,将与读者朋友共同研讨上述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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