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学安民事赔偿案件南京市鼓楼区法官民事案件太太法庭判决法院
摘要:近期,江苏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对一起民事赔偿案件的判决格外吸引人们的眼球。案件的起因是,今年7月,南京一位老太太将青年彭宇告上法庭,称彭宇撞倒了自己,要求他赔偿十多万元。被告彭宇则坚称自己是好心帮助这位老太太,见其跌倒遂将她送到医院治疗,结果反被诬告。本来,民事案件应该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但法庭在老太太并没有拿出强有力证据的情形下,却以“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等理由,裁定彭宇补偿原告40%的损失,补偿额近四万六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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