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黎伟华新闻媒体司法解读专家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制度最高人民法院法院院长
摘要:【中心事件】2006年9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北京宣布,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两级新闻体制正式建立。至此,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都已经设立新闻发言人。同时,肖扬院长指出,在实施新闻发言人制度中,要正确处理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与新闻媒体正当的采访报道权的关系。 而“原则上,重大事项统一由新闻发育人,并接受记者采访”等规定引起了社会上极大的关注。目绕着是“公开”还是“设禁”,如何协调司法与传媒的关系等问题,在2006年9月19日中国法学会召开的研讨会上,与会专家细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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