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定金罚则如何适用

定金罚则履行合同不可抗力适用公司要求铁路运输解除合同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合同签订

摘要:今年2月,我公司与广东某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我公司向广东某公司购买特种钢材120吨,4月1日交货,广东公司负责铁路运输,双方订立了定金条款。合同签订后,我公司交付定金10万元。5月下旬,广东等省份因暴雨铁路遭到毁坏,广东公司通知我公司无法按时交货。我公司不得已只好高价从其他公司购买。随后,我公司要求解除合同、双倍返还定金。广东公司同意解除合同,但推说不能履行合同是因为不可抗力造成的,拒绝双倍返还定金。请问,我公司能起诉主张适用定金罚则吗?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民主与法制

《民主与法制》(CN:11-1529/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周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民主与法制》杂志以弘扬正义、关注民生、宣传法制、服务百姓为宗旨。宣传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探讨政治、法律、伦理与社会问题,普及法律知识,解答法律问题。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