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二年级民事活动民法通则上网费未成年人相适应要求
摘要:编辑同志: 我儿子今年13岁,上初中二年级。今年6月儿子过生日时,我给他买了一辆价值一千三百多元的自行车。8月28日,儿子突然哭丧着脸回到家,告诉我自行车丢了。看到他难过的样子,我只好对他安慰一番了事。9月8日,我意外得知,原来儿子是为偿还某网吧上网费,将自行车以500元的价格卖给了一位"网友"刘某。得知事情的真相后,我找到刘某,要求其返还自行车。可是刘某却说:"自行车是我花钱买来的,又不是偷的、抢的,你有何理由要求我归还?"我虽然知道刘某的说法没有道理,但却也无言以对。请问,我能否要回儿子卖出的自行车?如何才能要回? 天津夏贵芳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